來源:作者: 發布時間:2013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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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《北京市扶貧助殘基地
扶持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門頭溝區、房山區、大興區、通州區、順義區、昌平區、平谷區、懷柔區、延慶縣、密云縣殘聯、財政局、農委:
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扶貧助殘基地管理,全面提升扶貧助殘基地發展水平,推動扶貧解困工作深入開展,更好地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,根據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京發〔2009〕17號)、《北京市市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京財社〔2007〕1443號)精神,我們制定了《北京市扶貧助殘基地扶持管理暫行辦法》,現印發給你們,望認真遵照執行。
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
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